一、為因應該所廳舍原地拆除重建工程,於 111 年 10 月 29 日至 10 月 31 日辦理搬遷作業, 10 月 31 日(星期一)網站資訊、相關電話諮詢及電子郵件回復等各項公務服務暫停。
二、臺南市白河區公所自 11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二)起各業務課室進駐新址辦公,地址及聯絡資訊如下:
(一)該所新址:臺南市白河區永安里新興路 536 號;電話代表號( 06 ) 6855102 。
(二)調解委員會新址:臺南市白河區裕農路 310 號 2 樓;電話( 06 ) 6832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