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關廟區崇和國小受理校外人士入校協助
教學或活動處理原則
109年 9 月 2 日期初校務會議修訂
113年 4月 24 日提交校務會議審議修訂通過
一、依據:
(一)111 年 7 月 22 日修訂之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受理校外人士入
校協助教學或活動處理原則辦理;針對校外人士申請入校協助教學
或活動暨審查自編(選)教材,以建立一致性之處理機制,爰訂定本
原則。
二、校外人士定義:學校教職員工生以外之所有人員(含志工及民間團體)。
三、校外人士資格:
(一)無「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6-1 條情事。
(二)校外人士若為民間團體,須為政府合法立案組織或單位。
四、實施時間:
(一)正式課程:第 1 節到第 7 節課(包含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
(二)非正式課程:上課日之晨光、午休及其他時間。
五、校外人士申請入校協助教學或活動應填具申請表(如附件 1 ),其教學或活動之內容如涉及性別平等、宗教或政治議題者,不予受理。
六、教材審查內容及項目(審查表如附件 2 ):
(一)自編(選)教材之內容應符合智慧財產權規範,並遵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各領綱、相關法規及人權公約之規定,如:教育基本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等。
(二)自編(選)之教材應提供教材編輯計畫,教學或活動所使用之教學簡報、印刷品、影音光碟及其他於課程或活動中使用之教學資料或計畫,均應送審。
(三)教材編輯計畫書內容應至少包括教材之編輯理念、課程架構、單元名稱、教學活動重點、教學時數或節數、教學資源等項。
(四)審查項目包括:適用之法規、教材適用對象、適用指標或素養、適用領域或議題、預期成效以及其他補充項目。
七、教材審查程序:
(一)未滿 1 個月之教學或活動,由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實施年級導師代表進行審查,審查結果留校備查。
(二)1 個月以上未滿 1 學期之教學或活動,由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實施年級導師代表及課程發展委員會代表進行審查,審查結果留校備查。
(三)1 學期以上之教學或活動,應納入學校課程計畫,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八、原授課教師應配合事項如下:
(一)校外人士入班協助教學前,原授課教師應事先與校外人士討論課程教學內容。
(二)校外人士入班協助教學,課程進行時,原授課教師應隨班協同教學,並宜公開供學校人員及家長觀課。
(三)若原授課教師未能隨班協同教學時,應於課後檢核教學或活動內容是否有違反本原則之情事;倘有違反,則應向學校反映,請學校處理後續事宜。
九、學校應建立問題反映管道,如查校外人士入校進行教學或活動時,違反相關規定,應要求其改善並進行追蹤;倘持續違反,則學校應中止其入校協助。
十、課程實施成效評估:
(一)正式課程:實施課程後,依照課程計畫相關規定進行課程評鑑,以瞭解實施成效,作為爾後課程規劃及審核之參考。
(二)非正式課程:課程結束後進行成效評估(如問卷),以瞭解實施成效,作為爾後課程規劃及審核之參考。
十一、校外人士若為志工身分,學校應依「志願服務法」進行志工組織、管理、訓練、保險等事宜,志工並應遵守志工倫理守則及學校訂定之規章。
十二、其他非屬入校協助教學事項,學校應瞭解校外人士蒞校活動性質,明確告知所辦活動目的與宗旨,應符合該教育階段學生成長及學習需要,避免性別偏見及歧視,本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並不得有商業或其他利益衝突之情事。
附件 1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受理校外人士入校協助
教學或活動申請表
受理學校 |
|
||
申請班級 |
|
申請人 |
|
協助教學 單位/人員 |
□個人、□團體 名稱: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
||
申請日期 |
中華民國__年__月__日 |
||
申請入校協助教學時間 |
中華民國___年__月__日__時至___年__月__日__時 入校次數___次,共計__時 |
||
入校人員資格 |
□無「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6-1 條情事 □若為民間團體,應為政府合法立案 (立案證書字號___年__月__日____第_______號) |
||
教材來源 |
□無提供教材 □自編(選)教材 |
||
送審教材 |
□教材編輯計畫書、□教學簡報、□印刷品、□影音光碟、□其他於課程或活動中使用之教學資料或計畫,請說明:__________ |
||
費用 |
□無須收取任何費用 □須收取費用,收費金額及內容:____________ |
||
符合法規 |
一、計畫及教材符合智慧財產權規範 □是 □否 二、計畫及教材符合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規定 □是 □否 三、計畫及教材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是 □否 四、所提供教材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是 □否 五、所提供教材符合兒童權利公約 □是 □否 六、檢附教材審查表 □是 □否 (若有一項不符合法規,將不予審查) |
||
申請結果 (由學校填寫) |
□通過。 □修正後再審(請於__年__月__日前,將修正資料再次函送)。 □修正後通過。 □不通過。 |
申請單位或申請人:___________(簽章)
附件 2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受理校外人士入校協助
教學或活動自編(選)教材審查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一、受理學校:
二、送審單位: (請填寫單位全銜或個人全名)
三、送審教材名稱:
四、教材編輯計畫書內容是否明確列出:
□編輯理念、□課程架構、□單元名稱、□教學活動重點、□教學時數或
節數、□教學資源。
(若有一項未列出,將不予審查)
五、送審教材類別:
□教學簡報、□印刷品、□影音光碟、□其他於課程或活動中使用之教學
資料或計畫,請說明:______
六、教材內容簡介:
審查項目 |
參照標準 |
送審單位 |
審查小組 |
填表說明 |
符合情形具體說明 |
審查意見 |
|||
適用法規 |
符合本審查自編(選)教材原則第六點第二款各項規範 |
□是 □否 其他: |
|
請勾選或具體說明符合各項規範之相關內容。 |
適用對象 |
符合學習階段 |
□第一學習階段 □第二學習階段 □第三學習階段 □第四學習階段 □第五學習階段 |
|
請勾選或具體說明適合之學習階段。 |
適用指標/素養 |
符合課程綱要及指標/素養 |
|
|
請具體說明對應之主題軸、主要概念、指標/素養。 |
適用領域/議題 |
符合課程領域或重大議題 |
八大學習領域 □國語文 □英語文 □本土語文 □新住民語文 □數學 □社會 □自然與生活科技/自然科學 □藝術與人文/藝術 □綜合活動 □健康與體育 □科技 |
|
請勾選或具體說明符合之課程領域或重大議題。 |
十九項重大議題 □性別平等 □人權 □環境 □海洋 □品德 □生命 □法治 □科技 □資訊 □能源 □安全 □防災 □家庭教育 □生涯規劃 □多元文化 □閱讀素養 □戶外教育 □國際教育 □原住民族教育 |
||||
預期成效 |
可習得學習目標 |
|
|
請具體說明符合之學習目標。 |
其他 |
(請送審單位自行填寫) |
|
|
其它說明補充事項。 |
審查結果 (審查小組填寫) |
□通過。 □修正後再審(請於__年__月__日前,將修正資料再次函送)。 □修正後通過。 □不通過。 |
※送審單位聯絡人姓名: ;聯絡電話:____; e-mail :_____
審查小組簽章: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