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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sophieyou - 教務組 | 2017-04-25 | 點閱數: 29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4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33189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確保本土語言教學品質,鼓勵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參加語言能力認證,並全額補助通過前一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教師之認證報名費。
三、另為鼓勵現職教師參加認證,自 106 年度起針對參加認證惟未通過之教師,亦補助半額報名費。
四、目前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客家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客家委員會、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上開機關網頁皆詳細記載相關資訊,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參加本土語言相關認證。
 

106 年度 各項本土語言認證 各項本土語言認證 各項本土語言認證 各項本土語言認證 辦理期程

編號 項目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相關網址
1

106 年教育部

閩南 語言能力認證

106 年 4 月 5 日(三)起

至 106 年 5 月 5 日(五)

106 年 8 月 12 日(六) http://blgjts.moe.edu.tw/
2 106 年客家語言能 力認證

初級約於 5-7 月,

中級 暨中高級約 6-8 月

初級約於 9 月,

中級暨中高級約於 11 月

http://elearning.hakka.gov.tw/ver2015/kaga/wikiwords2.aspx
3 原住民族語言 能力認證 約於 107 年 7-8 月 約於 107 年 10 -11 月 http://lokahsu.org.tw

註:仍請依各機關公告資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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