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6年春安工作期間自106年01月19日(星期四)22時起至02月02日(星期四)24時止,為期15日,請確實各項春安檢查工作並加強清查各項公告轉知資訊,避免將相關機密之帳號密碼公開。
二、為防範春節期間發生危安或偶突發事件,減輕事件發生後之損害程度,以維護本局所屬機關暨各級學校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特訂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106年春安工作期間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加強重點措施」乙種、「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106年春安工作期間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加強重點措施檢查表」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106年春安工作期間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加強重點措施之預防作為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