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7 年 9 月 6 日師大科技字第 1071024295 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長年致力於生活科技教育領域的研究、推廣及師資培育工作,為獎勵推廣生活科技教育有功之相關人員及團體,特與中華民國工業科技教育學會共同舉辦「獎勵推廣生活科技教育績優人員及團體」評選活動。
三、績優人員分以下四項獎別評選:(一)研究獎:完成專題研究或出版專書,確能促進生活科技教育之發展者。(二)教學獎:貫徹生活科技正常教學、積極改進教學措施、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三)行政獎:策畫或舉辦區域性生活科技教育活動(研習會、觀摩會、展覽會或競賽等),或輔導區域或學校推動生活科技教育、改進生活科技教學,績效優良有具體事蹟者。(四)推廣獎:促進生活科技教育資源之推廣,或捐助經費、器材,贊助學校推動生活科技教育之有特殊貢獻者。
四、檢附獎勵辦法及資料表如附件,電子檔請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系網頁最新消息下載(網址 http://www.tahrd.ntnu.edu.tw/),歡迎踴躍推(自)薦相關人員及團體。
五、請申請或推薦者填寫績優人員資料表(資料表 word 檔請 mail 至 L2226567@ntnu.edu.tw ),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 107 年 11 月 2 日前(郵戳為憑)。逾期申請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林倩綾小姐,聯絡電話:( 02 ) 7734-3434 。
中華民國工業科技教育學會
107年度獎勵推廣生活科技教育績優人員及團體辦法
102年12月21日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104年8月27日第十九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審議通過
一、目 的:中華民國工業科技教育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推廣生活科技教育有貢獻之相關人員及團體,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勵方式:分下列四項獎別
研究獎:完成專題研究或出版專書,確能促進生活科技教育之發展者。
(二)教學獎:貫徹生活科技正常教學、積極改進教學措施、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行政獎:策畫或舉辦區域性生活科技教育活動(研習會、觀摩會、展覽會或競賽等),
或輔導區域或學校推動生活科技教育、改進生活科技教學,績效優良有具體事蹟者。
(四)推廣獎:促進生活科技教育資源之推廣,或捐助經費、器材,贊助學校推動生活科技教育之有特殊貢獻者。
三、評選標準:依申請或推薦獎別來評選之
(一)研究獎:1.專題研究:創見(30%)、價值(40%)、內容(30%)
2.專 書:創見(30%)、內容(30%)、組織(15%)、資料(15%)及文字(10%)以最近三年內正式出版著作為限(參考書除外)。
(二)教學獎:應有具體事實,能提出佐證者。
(三)行政獎:行政服務績優,能提出佐證者。
(四)推廣獎:熱心生活科技教育或本會會務之推廣,能提出佐證者。
四、申請及推薦程序:
(一)績優人員及團體選薦方式:
1.由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推薦。
2.由各級學校推薦。
3.由本學會理監事推薦。
4.由本學會會員推薦。
5.由符合獎勵之對象自行提出申請。
(二)手續:
1.填寫推薦(申請)表一份。
2.繳交申請年度之著作(作品)或事蹟證明文件一份。(證件不足者不予受理)
3.日期:自公佈日起至107年11月02日止(以郵戳為憑)。
4.收件:相關資料與推薦(申請)表電子檔請mail至L2226567@ntnu.edu.tw。電話:(02)7734-3434 傳真:(02)2392-1015。
五、評 選:
(一)由本學會理監事,並另聘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選出績優人員給獎之。
(二)同一獎項三年內不得重複給獎。
六、獎勵名額:各獎擇優錄取,得從缺。
七、頒獎日期:本學會年會時頒獎。
八、前述獎勵之申請及推薦,被推薦人無論是否入選,所送資料概不退還。
中華民國工業科技教育學會獎勵推動生活科技教育績優人員資料表
獎別 |
□研究獎 □教學獎 □行政獎 □推廣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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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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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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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男 □女 |
聯 絡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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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訊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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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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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科目及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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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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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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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事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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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工業科技教育學會獎勵推動生活科技教育績優團體資料表
獎別 |
□研究獎 □教學獎 □行政獎 □推廣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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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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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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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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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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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訊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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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事蹟: |